中新經緯5月7日電 同一日,富耐克、中原證券及大華會計師事務所領罰單。
4月30日,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正式發布《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審核規則》等5件業務規則,覆蓋公開發行并上市、退市、上市委員會和并購重組委員會、重大資產重組、分紅等制度。
隨即,北交所對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耐克)及相關責任主體采取自律監管措施。
經查明,富耐克在申請公開發行并上市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富耐克招股說明書、反饋回復等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存在預付賬款、在建工程、凈資產等披露不準確的問題,相關財務數據構成錯報,不符合真實、準確、完整的要求。
董事長李和鑫,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李麟,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吳延升未能勤勉盡責,未能保證富耐克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真實、準確、完整,對上述事項負有責任。
北交所決定:對富耐克、李和鑫、李麟、吳延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河南證監局也因富耐克發行股票文件存在在建工程、凈資產披露不準確等問題,對公司及李和鑫、李麟、吳延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除了富耐克,北交所同日還對公司的保薦機構中原證券和審計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責任主體采取自律監管措施。
北交所指出,保薦機構中原證券及保薦代表人張朋浩、陳軍勇進行盡職調查時,未能勤勉盡責、保持職業懷疑,未對大額預付款長期掛賬、退回的合理性以及在建工程成本歸集核算準確性進行充分核查,未在申報前發現并處理前述錯報事項,決定對中原證券、張朋浩、陳軍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簽字會計師黃志剛、路珂、呂勇軍、李斌也因上述問題,被北交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官網顯示,富耐克創立于1988年,是一家超硬磨料、超硬復合材料和超硬刀具制造商,也是磨削方案、切削方案及技術的提供者。
富耐克于2014年在新三板掛牌。2022年6月,在中原證券的輔導下,公司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報材料。2024年2月,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關于終止對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的決定》。(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