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5月12日電 “科比”變“老科”,以“科比”命名的酒企更名了。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截圖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顯示,5月9日,貴州科比酒業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貴州老科酒業有限公司,就在上月該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此前,社交平臺上一個名為“貴州科比酒業”的賬號引發關注,有網友質疑該公司在“碰瓷”已故名人。賬號發布的內容顯示,他們推出了兩款科比醬酒(KEBI WINE):科8和科24,這些都是已故NBA籃球巨星科比·布萊恩特(Kobe Bryant)的標識符號。
中新經緯曾以消費者身份通過私信聯系了上述賬號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該賬號背后的公司為貴州科比酒業有限公司。
此后,貴陽市觀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公開表示,已經安排相關人員進行核查。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顯示,4月24日,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貴州科比酒業有限公司被貴陽市觀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目前該公司仍未被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據悉,貴州老科酒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14日,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是于永洋。
此前,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旻對中新經緯表示,“科比”二字,屬于籃球明星科比·布萊恩特的中文譯名,并在中國有一定的知名度,廣為人知,其名字和形象均應受到法律保護。在宣傳中,貴州科比酒業有限公司使用了大量和“科比”有關的元素,易造成公眾混淆,誤導公眾認為其與“科比”本人有直接關聯!叭绻撔袨闆]有得到科比或其繼承人的授權的話,是可能構成侵權的!
河北厚諾律師事務所律師雷家茂也對中新經緯表示,若該企業在使用科比的名字、形象及其他相關元素進行商業活動時,未取得科比或者其近親屬、繼承人等相關權利人明確授權的,則涉嫌侵權。
雷家茂補充稱,“如果該企業在使用科比相關元素時已取得相關權利人的授權并在授權事項、范圍內進行使用的,或者其使用、宣傳方式不至于引起消費者誤認、混淆的,則一般不涉嫌侵權。若該企業構成了侵權,則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責任!(中新經緯APP)